园丁故事:“信”的故事——陈妇一诺

  【原文】

  汉陈孝妇,夫戍边隅。嘱以养母,一诺不渝。

  汉陈孝妇,淮阳人,年十六而嫁,未有子。有夫当行戍,托妇终养其母。妇应曰:“诺。”夫死不还,妇纺绩养姑不衰。母哀其年少,将嫁之。妇曰:“弃托不信,背死不义。”欲自杀,母惧乃止,终身养姑。姑年八十四而终,卖其田宅以葬之。文帝闻之:“诏赐黄金四十斤。”

  吕坤谓孝妇年甫十六耳,又未有子,乃受夫所托,终养其姑。别时一诺,持以终身,既不失信,又能尽职。几经艰苦,不二其心。设非孝妇,母也不为沟壑之枯骨乎。

  【白话故事】

  汉朝时候,河南淮阳有一位姓陈的妇女,十六岁出嫁,没有孩子,对婆婆很是孝顺,被人称作“陈孝妇”。丈夫被征兵去远地服役,临走时对她说:“如今我要从军,生死难料。母亲把我养大,只有我一个儿子,没有其他兄弟可以依靠。假若我回不来,你肯奉养我的母亲终身到老吗?”陈孝妇一口答应:“夫君,您尽管放心前去,我必会遵守诺言,赡养母亲终老的。”。

  后来她的丈夫在外面战死了,陈孝妇听到这个消息,悲痛万分,但是想起丈夫临行前的承诺,从此就担起了奉养婆婆的重担,一丝不敢懈怠。她每日纺纱织布,辛勤劳作,善良的婆婆哀怜她年纪太轻,又没有孩子,想让她改嫁。一天婆婆将她叫到身旁说:“孩儿啊,看你日夜劳累奉养我,我很欣慰感动,也很是知足。可是你还这么年轻,又没有孩子,赶紧找个好人家嫁了吧。别在我这儿误了终身。”陈孝妇却坚定地回答:“母亲,夫君临走前托付我奉养您,我答应了就要守信用。倘若抛弃了丈夫的托付,就是没有信;违背了死故的夫君的心愿,是没有义。如果那样做,我还有何颜面活在这世上!”说完陈孝妇就要自杀。婆婆怕起来,从就不敢再提让她嫁人的事了,心底越发喜欢和尊敬这位儿媳妇。

  陈孝妇守着承诺,一直奉养婆婆,老人家活到八十四岁才寿终正寝,死后陈孝妇还卖了田地房屋来安葬婆婆。汉文帝听说陈孝妇的事迹后,大加赞赏:“如此孝顺守信的女子,感天动地,必须好好奖赏!”于是汉文帝下了圣旨,赏给陈孝妇黄金四十斤。

  吕坤评论说:“陈孝妇守寡时你年仅16岁,没有孩子,却守着丈夫临别时的承诺,终身侍奉孤寡的婆婆,还将老人家的葬礼也安排得妥帖得宜,堪称是守信的典范。与丈夫生死离别时的一句诺言,却信守终生,既不失信,又能尽职。与婆婆相依为命,其中又经历多少辛苦,却心志不改。假若不是她的守信,婆母哪里能安详晚年,早就成为山里沟壑中的枯骨了。

  不少人理解不了一位女子年纪轻轻,却置自己幸福于不顾,死守承诺,简直是有些迂腐。其实,陈孝妇充分体谅丈夫的孝心、婆婆的不易,不忍将孤寡的婆婆抛下,才这么做的,这样的守信让她心底更加踏实,对她来说才是真正的幸福吧。同样,婆婆也是非常善良,为陈孝妇着想,宁肯自己孤身一人没人照顾,也想着让她改嫁,这种深厚的婆媳之情,是非常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。

  (改编自蔡振绅先生编著的《德育课本》第二集第2册《信》篇《陈妇一诺》)

——来自电子报第二百八十三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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