贪名利或贪功德,难道都算“贪”吗?

张庆祥讲师

       编者按: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:普通人贪点蝇头小利就叫贪,那很多修行人想要“成佛作祖”,这不也是一种贪吗?这样说来修行人比一般人还更贪呢,他们贪成佛的果位,他们是最贪的吧?请听禅师的解答……

       这个问题可真是问得大快人心啊,好多人想问呢!要弄清这问题,得要把两个概念搞明白,一个是“贪”,一个是“佛”。

什么是“贪”?

       首先要把“贪”这个字定义清楚。内心有个欲望,但这欲望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,想要用不正当的手段,去拿到不是我本分所该有的东西,而且还会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身心财产,这叫做“贪”。

       若是本来属于我的东西,只是暂时丢掉了,现在把它找回来,不能叫做“贪”。或者,心中虽然有个期盼,但这期盼并不会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身心财产,甚至反过来还有益于自己或他人的身心,也不能叫做“贪”。

       总之,会造成自己或别人的伤害的愿望或作为,才叫“贪”。

       一个人在社会上经营正当的事业,努力赚钱,对自己和别人的身心健康还有帮助,这对社会是一种贡献,不能叫做“贪”。但你所赚的钱是不义之财,会造成他人损伤;你为了赚钱,把健康都不要了,把身心都弄垮了;赚了钱之后都不肯拿出来做一点儿有意义的事,只会把它锁在保险箱里……不论这钱是大是小,圣贤都会说这是“贪”。

       可潜心修行的人,是不断降低自己的欲望及需求,不做伤害他人及伤害自己的事,身体力行怎么去爱别人,做帮助别人的事,这就不能叫做“贪”。

“佛”的概念

       “贪”的概念清楚了,我们来看看“佛”的意涵。每个人看到“佛”这个字,立即会联想到神通广大、无所不能的法力。可考证经典中诸多的记载,“佛”这个字的本意,并非指佛的神通而言,“佛”的本意是“觉”。

       “觉”有觉察和觉悟两个意思。觉察烦恼时自己身内的变化,看清烦恼的真相,使自己不受情绪的困扰,体会到自己天然的心性,明了心,且于外在的事理了了分明,就是觉悟。

       一个人觉悟了,也能帮助别人认清自己的真相,从而返回天然的本真,这就叫“佛”。而常说的佛的神通,是功行积累久了之后的副产品。这些副产品的产生,都是源于觉悟了自己的本心,所以“佛”的根本意思是没有人为私欲妄念污染的“真觉”,而不是指果位或者神通。

小黄人

内心恢复光明才能修成“佛”

       了解“佛”这个字的意思之后,就知道一个人要修行,最首要的是去除烦恼妄念,改脾气去毛病,修正自己的心念归于正道。

       因此上述提问中所提的“修行人想要成佛,是贪得佛的果位,所以应该是最贪的。”的说法是不正确的。人人本来是佛,希望找回自己本来纯净的面貌,这件事不伤害别人,又不伤害自己,又能使内心得到更多的详和,这是多么美好的事,怎么能叫做贪呢?

       况且,如果修行有成,能修成佛的话,实在是由于这个修行人的内心对任何事物都无贪无求才修成的。而不是因为他贪求佛的果位,贪求高高在上让大家膜拜,或是贪求无所不能的法术以便能够为所欲为就能修成的。

       真正修成佛果的,没有一个是贪的,有一点贪念就成不了佛了,这个本末是大家一定要厘清的。明白了“佛”与“贪”的所指,我们就知道去除贪念,使自己的内心回复神性的皎洁光明,成就人我,是每一个人最该做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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